各电力人才评价中心、申报者及所在各单位: 为便于准确掌握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简称《评定条件》)、各专业副高级和中级资格评定标准(简称《评定标准》),正确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程序,暨国家电网公司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国网人才中心)特对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明确规定如下:一、基本规定(一)时间规定计算现有资格取得年限、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或业绩成果取得时间的截止时间,以及履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定程序后其资格的取得时间,均以国网人才中心每年相应工作安排通知中所明确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年度(即:申报年度)12月31日为准。(二)规定学历申报评定专业技术资格一般应具备规定学历。“规定学历”是指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和有关实施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的符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本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含后续学历,下同)。即评定或认定资格的规定为:取得中专学历认定员级、助理级资格,取得大专学历认定助理级和评定中级资格,取得本科学历认定助理级、评定中级和高级(含正、副高级,下同)资格,取得硕士学位(含单一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学历情况,下同)评定中级和高级资格;取得博士学位认定中级资格、评定高级资格。其中:1.取得双学士学位可按硕士学位对待。即:取得第二个学士学位后满2年或在大学本科学习期间同时取得双学士学位后满4年,可评定中级资格。2.博士后认定或评定资格问题。进站前若确未曾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进站后可直接认定中级资格;期满出站前后均可依据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评定副高级资格。(三)规定年限规定年限是指在取得规定学历的前提下,申报评定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具备的“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简称现资格年限)、“工作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简称本专业年限)和“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年限”(简称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即:“现资格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现已具备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限。“本专业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后所从事的与拟申报评定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系列一致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分为“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累积年限之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是指截止申报年度12月31日,取得现资格后连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1.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公务员。对于军队转业干部和原公务员,属于首次参加资格评定的人员,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须严格执行规定学历前提下的“本专业年限”:大专毕业后(含后续学历,下同)满7年、本科毕业后满5年,可直接申报评定中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0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7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2年,可直接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本科毕业后满15年、取得硕士学位后满12年、取得博士学位后满7年,可直接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2.关于通过“国考”取得资格。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考代评”和“考评结合”)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取得的中级资格(或相当中级资格)、高级资格(或高级评审资格),必须符合有关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即原报考中、高级资格时应具备的规定学历和“本专业年限”(详见附件1)。(四)程序规定根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为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贯彻始终,国网人才中心继续严格履行专业技术资格4个阶段评定工作程序:申报(报名)和本单位公示阶段、评审(含“专家答辩”、“网上评审”、“专业与能力考试”等方式)阶段、公开审查(含举报问题核查与处理)阶段和发文认证阶段。包括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及其各单位,凡自愿履行专业技术资格4个阶段评定工作程序全过程的非委托评审单位,须定期在申报年度年底前报备本单位系统所属机构、重组等变更信息,以利本单位系统参评者按时申报。(五)特殊规定1.关于外语、计算机问题。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对“职称外语”、计算机水平考试的要求,作为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水平能力标准之一,不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时,是否按如下要求提交外语、计算机水平证明作为评定依据,由申报者自行决定: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合格证书”,或符合规定的“免试证明”(详见附件2)。其中,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请所在单位根据免试规定出具“免试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2.关于论文、技术报告问题。落实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各专业《评审条件》或《评定标准》中对于申报者提交取得现资格后本人撰写的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已正式发表)和技术报告等作品的数量要求,以质量为导向,数量多不再作为业绩丰厚依据。其中:(1)论文、论著。落发表或经学术交流或经学术部门评选的“论文”或“论著”,必须是正式发表或出版,录用通知不予认可。申报时须提供书、刊的封面、目录(交流或评选的证书)和本人撰写的内容即可,不必将整本书、刊一同提交。(2)技术报告。“技术报告”应为申报者在当时完成专业技术项目之后,对完成或解决某项具体技术工作问题的报告(经济、政工专业可提供调研报告、课题研究报告)。申报时须提供专业技术负责人的证明(或鉴定意见)。(3)数量要求。对于各《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论文或技术报告等代表作品的数量要求,可“灵活”掌握(如规定“论文2篇或技术报告2篇”或“论文1篇或技术报告2篇”,也可分别提供1篇;如规定“论文3篇或技术报告2篇”或“论文3篇或技术报告3篇”,也可提供论文2篇、技术报告1篇)。(六)方式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定方式,依据国家职称制度深化改革的要求而确定。今后,国家电网公司将逐步实现:在全面实施对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理论水平、能力、业绩积累(业绩积分)的前提下,中级资格实行“业绩积分”与“专业与能力考试”(以考试代替评委会评审)成绩的加权评定方式;副高级资格实行“业绩积分”与评委会“网上评审”得分的加权评定方式;正高资格实行“专家答辩”和评委会开会评审的评定方式。鉴于国家职称制度不断深化改革及评定方式的调整,故自年度起,除取得博士学位可考核认定中级资格外,凡国家及国网人才中心实行“以考代评”的专业系列,硕士及以下学位(学历)取得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均采取评定方式。二、评定方式(一)中级资格申报评定中级资格的规定学历和规定年限(现资格、本专业、资格后本专业)的标准: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助理级资格年限满4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4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年限满2年,可申报评定中级资格。1.申报评定电力工程、工业工程、电力图档、电力政工系列中级资格:按规定学历及其层次、年限、实行积分制,采取本科、大专学历申报者自取得本专业助理级资格后或硕士学位申报者自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积累是否达到相应专业中级资格《评定标准》的方法确定(详见附件3)。即:对专业理论水平(即专业对口的规定学历及层次)、主要贡献、作品成果和所在单位评价因素等实行业绩积分;加权总积分达标者方可进入“专业与能力考试”阶段;“加权总积分”与“专业与能力考试”成绩按5:5比例加权确定评定总分,评定总分达标者为评定通过;评定通过名单进行网上“公开审查”。2.申报电力职教中级资格:仍实行在规定学历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取得“现资格年限”、“本专业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含“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的方法,由评审委员会依据经所在单位审查、主管单位复查后的申报者业绩评审确定。(二)副高级资格除电力职教外,现资格为中级资格,申报评定副高级资格:实行所申报专业自取得本专业中级资格后,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积累是否达到相应专业副高级资格《评定标准》的方法确定(详见附件4)。即:无论是否具备规定学历,但须以规定年限为标准,对中级资格取得年限、专业理论水平(即学历层次及专业是否对口)、主要贡献、作品成果和所在单位评价因素等实行业绩积分;加权总积分达标者进入正式评审委员会“网上评审”阶段;“加权总积分”与评委会“网上评审”得分按4:6比例加权确定评定总分,评定总分达标者为评定通过;评定通过名单进行网上“公开审查”。(三)正高资格仍实行在规定学历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取得“现资格年限”、“本专业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年限(含“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和“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的方法,依据经所在单位审查、主管单位复审后的申报者业绩,经“专家答辩”(答辩办法详见附件5)和“评委会评审”两个评价阶段,评定通过名单进行网上“公开审查”。符合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的规定学历和规定年限(现资格、本专业、资格后本专业)的标准:具备规定学历,副高级资格年限满5年,且“资格后本专业累积年限”满5年或“资格后本专业连续年限”满3年,可申报评定正高级资格。三、申报专业申报者选择申报评定的专业或行业一般应以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及所取得的业绩为依据,并对照相应专业《评审条件》、《评定标准》的专业划分自主确定。其中,对于一些不易归属的专业或行业,可按如下规定掌握:(一)省(市)公司科研院(中试所),特别是以调试为主和地区局(公司)设计所(室)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按所从事专业申报“电力工程”生产运行的相应专业。(二)“工业工程”规划类专业一般适用于从事综合性、系统性总体方案的规划、设计及实施等工作的人员,省(市)公司及以上级别的设计院从事规划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仍按所从事专业申报“电力工程”规划设计的相应专业。(三)工民建等专业可申报“电力工程”施工建设的热能动力工程专业或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四)专门从事计算机应用的工程技术人员可根据所服务的对象(专业)进行划分。四、申报方式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工作全过程须统一使用“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系统”,并一律实行“网上申报”。(一)“网上申报”内容届时,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可在“中国电力人才网”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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