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的争夺多年形同陌路的兄妹最终对簿公堂的亲人......面对这样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一般人肯定很头疼但到了法院再复杂的矛盾都能妥善处理要速度,也有温度这是西山法院的一贯原则近日,西山法院福海法庭王静波法官团队调解了一件继承纠纷案件。 房屋继承 兄妹反目 被告与原告系亲兄妹,双方父母生前在西山区福海某村建盖有一大一小两栋房屋,其中,大栋房屋进行过加层。 两栋房屋均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均为原被告及其父母四人。 年,原被告的母亲去世。年,原被告的父亲去世。 因作为妹妹的原告早年已出嫁,故父母的赡养及房屋的管理均由作为哥哥的被告进行。同时,原被告两兄妹由于家庭矛盾多年不曾来往。 年2月,妹妹一纸诉状将哥哥诉至西山法院,要求确认其对两套房屋享有二分之一的份额。 “亲情与金钱的战争,从来没有最后的赢家”法官说,可悲的是,在这样一个物质社会,有时几万块钱就能让亲人反目甚至家破人亡……虽然法律严格规定遗产继承方式,但在实际办案过程中,还得兼顾法与情。为避免矛盾扩大化,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才是最佳选择。三次调解 化解纠纷 第一次调解 我有遗嘱产权证上有我的名字王静波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该案系家庭内部财产权益引发的纠纷,涉及共有和继承法律关系,为不进一步激化矛盾,故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王静波法官得知,大栋房屋于年被拆迁,但由于家庭内部未达成协议,因此拆迁协议至今未能签订。 调解中,哥哥出示了经过公证的遗嘱,遗嘱中父亲将份额给了自己,并提出妹妹未尽过赡养义务,要求法院依法处理。妹妹则坚持要求自己产权证上四分之一的份额,并要求继承其母亲的房产份额。 第一次调解未能达成协议。 第二次调解 小栋房分你,拆迁补偿款得分我凭什么,不公平第一次调解后,王静波法官考虑到,及时处理纠纷才能尽快签订拆迁补偿协议、领取补偿款,主要针对哥哥做工作,哥哥同意由法院再次主持调解。 哥哥在调解中提出,自己享有大栋房屋权益,小栋房屋给妹妹,小栋房屋拆迁后自己还要获得7万元补偿款。 妹妹认为明显不公,第二次调解未果。 第三次调解 大栋归我,小栋归你嗯...成交在第二次调解过程中,王静波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的外公在原被告的母亲之后去世,且原被告的母亲尚有两个兄弟姐妹。考虑到案件可能涉及其他人权益的情况,故在第二次调解后,主办法官对此进行了核实。 后原告提交了其母亲的两个兄弟姐妹放弃继承份额的声明。为了核实声明的真实性,在了解到两位老人不愿到法院的情况下,法官助理和驻庭公证人员又专门到两个老人住处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并拍摄了照片,核实了申明的真实性。 通过前期工作,王静波法官在确定案件权利人只有原被告的情况下又分别作了双方的调解工作,并结合产权证登记情况、赡养父母情况、遗嘱内容以及房屋面积提出了调解方案。 最终,原被告达成了大栋被拆迁的房屋由哥哥享有拆迁补偿权益,小栋房屋归妹妹所有的调解意见。 西法君说 西山法院法官深入分析当事人产生矛盾的缘由,抓住当事人心理,从不同的角度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对当事人做大量说服和劝解工作,弥合亲情,融化坚冰。最终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谅解,互相让步,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亲情向暖,岁月不寒!分得开的是家庭财产,分不开的是家庭亲情。父母一辈子的心血最后竟换来兄妹反目,这一定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结果。毕竟是有着血缘关系的亲人,当以和为贵,为了金钱丢了亲情实不值得。父母去世后,兄弟姐妹就是这世上最亲的人了,只有相互包容,才能和睦相处;只有互相善待,才能长久扶持!素材来源:福海法庭 编辑制作:办公室 END 往期精选 一案和谐、多案共赢 法官“售后服务”,巧办“案中案”! 西法执行|千里追“马”记 扫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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