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确保师生及家长安全,故取消7月3日-7月4日的现场集中核验材料,改为线上核验材料。请您按照要求把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以确保线上核验工作顺利完成。感谢您的配合! 一 资料提交时间 即日起至7月2日17:00前发送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图片务必清晰) 二 材料清单 (一)学位申请核验回执单 (二)儿童基本材料 1.身份证(儿童无身份证可用户口页、护照、通行证代替) 2.出生证明 3.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三)户籍材料 深户: 1.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儿童、父母户口页和户主页,共4页) 2.儿童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身份证(正反面) 非深户: 1.儿童所在家庭户口簿(儿童、父母户口页和户主页,共4页) 2.父母身份证(正反面) 3.儿童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及居住证的状态查询(手机截屏) 4.社保卡正反复印件及参保证明 (四)房产材料 自有商品房:深圳不动产信息表,不动产权证书或购买房产合同。 租房: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如没有办理《房屋租赁凭证》需要提供居住社区网格中心打印的《内地居民采集表》作为住所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特殊类住房(自建房、集资房、军产房、集体宿舍等):参考义务教育学位申请住房证明材料,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房屋租赁凭证》说明:租房合同办理日期须在年5月26日前,且有效期到年12月31日。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类”;承租人必须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五)承诺书 点击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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