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8号)和《关于印发自治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新政发[]76号)文件精神,福海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年7月为参加城乡养老保险人员调整待遇,调整待遇时间为年1月1日起。 此次共计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补发待遇86.52万元。其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90元基础性养老金调升到每人每月元,待遇调整后共计补发49.万元;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的人,由原来的每人每月元基础性养老金调升到每人每月元,调整待遇后共计补发1.万元。 (通讯员李向华) 赞赏 |